“我宣布汤玛斯.科门达无罪释放!”法官敲了敲法锤,宣布这场审判的最终结果。
你们应该对法官在法庭上宣布决结果的情节并不陌生吧!因为这很常出现在电视上,杀人犯接受审判的情结,都很能触动人心。
不过对我们来说再怎么熟悉的电视剧场景,他却等了足足18年之久。当法官宣布无罪时,他用手捧着脸,瞬间落下了男儿泪!坐牢的这18年对他来说根本是失落的黑暗时光,用任何金钱也无法弥补逝去的18年青春岁月。
故事的男主角汤马斯.科门达(Tomasz Komenda)是位现年42岁的波兰男性,1997年汤马斯被指控强奸、杀害15岁的少女,当时的汤马斯只是十几岁的青少年。
汤玛斯当时觉得非常震惊,明明自己没有做过这种事,却莫名其妙被栽赃,他在法庭上强烈否认犯吓奸杀少女的罪刑,这起悲剧发生时,汤马斯正在家中休息,尽管他提出不在场证明,但法官还是没有采信他的说词。
1997年的波兰可是没有什么人权概念,当时只是青少年的汤马斯不断遭受警方的刑求逼供,最后只能屈服警方的淫威,不得不承认自己奸杀15岁的少女。整起官司直到2004年才定谳,当时汤马斯被宣判了25年的重刑。
尽管已经入狱的汤马斯根本无法作出任何改变,但他还是想要放手一搏,因为他深只自己根本没有犯下这种泯灭人性的滔天大罪。
“既然没有发生的事,为什么我要承认呢?”于是汤马斯决定要跳出来。不仅为自己洗刷冤名,同时也可以帮助1997年遇害的少女寻找真凶。
其实汤马斯当年被指控奸杀15岁少女时也才只有十几岁,按理说一个少年要杀害与自己差不多岁数的女孩,应该会比较困难,不可能是只有汤马斯一人所为,而且汤马斯在被告后提出了不在场证明,从种种迹象来看,被害少女的家属也认为女儿根本不可能是汤马斯杀的,于是这起案件被宣布重启调查。
终于在16日宣告判决结果,根据汤玛斯提出的不在场证明,以及犯案现场留下来的DNA资料,再再证明汤马斯并不是犯人,也因此,法官宣布汤马斯无罪。
当法官口中说出“无罪”两字时,汤马斯无法压抑住累积18年的冤屈,瞬间他捧着脸大哭,眼泪哗啦哗啦不受控制得流了下来,接着往前方看了一眼,似乎是无法确认“无罪”两字是否为真实,还是自己的幻想。
对于此事件,波兰法务官长官也发表了他的看法:“虽然这场迟来的判决无法还给他失去的18年,但至少可以重新寻回无辜之人的尊严。”
汤玛斯的律师表示:“对于汤马斯失去的18年青春,我们将会向法院提出1000万波兰兹罗提的赔偿(相当于1745万人民币)。”
而汤马斯也说出了这18年的心酸:“这18年来我不断问自己,我到底做错了什么,为什么要遭遇这种苦难?这些年,我一直被别人当作是肮脏的人!”
只希望汤马斯在出狱后能够重新过自己的人生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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